申请办理流程如下
1、申请。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
2、受理。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当场作出受理决定。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,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
3、审查。受理后,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,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。
4、领取结果。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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