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野外用火处罚标准

编辑:山子 时间:2023-02-07 20:55:15

重庆野外用火处罚标准

对违反用火规定的,将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,或者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、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,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处罚,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处罚。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、爆破等活动的,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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