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≤10欧姆,三类建筑物要求≤30欧姆。
根据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一类建筑,独立避雷针、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,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。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,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。
二类建筑,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。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、电气设备、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,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、不相连时,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,但不应小于2m。
三类建筑,对电缆进出线,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、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。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,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、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、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,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。
防雷接地电阻为什么小于10欧姆
根据国家标准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GB50057-2010中规定,防雷接地电阻应当小于10欧姆,只是规范并没有给出为什么选择用10欧姆作为防雷标准。50057规范应该是依据IEC规范而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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